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铊中毒的法医毒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进展(5)

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2.4 其他临床表现 铊对肾脏的损害主要表现为血尿、蛋白尿、管型,但肾功能一般正常,并未严重受损。在铊中毒后2周内会出现血尿、蛋白尿的情况,在

2.2.4 其他临床表现

铊对肾脏的损害主要表现为血尿、蛋白尿、管型,但肾功能一般正常,并未严重受损。在铊中毒后2周内会出现血尿、蛋白尿的情况,在尿沉渣中可见白细胞管型和柱状管型[9]。病变严重时,肾浓缩功能暂时性丧失,经合理透析治疗后仍可恢复。

有研究表明,在铊中毒后中毒者会产生心脏损伤,表现为心律不齐、心动过速等。这些症状可能是迷走神经等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所致。

3 代谢与排泄

3.1 代谢

据报道, 口服可溶性铊盐, 其生物利用度超过90%[10]。铊及其化合物可以经多种途径吸收,通过皮肤、呼吸道和胃肠道迅速吸人体内,均分布于血红细胞和血浆中,能透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屏障,并分布于全身各器官和组织,数小时后能从尿中检测到铊。铊中毒者,肾中铊含量最高,其次为小肠、甲状腺、皮肤、肌肉、骨骼和脾脏,脑和肝内仅含微量,铊在骨、皮肤和毛发内有一定量蓄积。

3.2 排泄

铊在体内排泄缓慢,一般通过尿液和粪便排泄。中毒后24 h主要经肾脏排进尿液,而经肾小球过滤后的铊约有50%又被肾小管重吸收。其次由胆汁经粪便排出,也可通过乳汁、汗液排出。中毒后数月内仍能从尿液中反复测出铊,有中毒17周内仍能从尿中检出铊者。因此铊中毒者的铊含量检测一般取中毒者尿液进行实验室检查。钾离子可促使铊排出[11],给予硫酸钾后,尿中铊排出量增加1倍。

4 法医学分析

4.1 诊断

尽管一些特征性的中毒症状如胃肠道症状,毛发表现等有助于作出铊中毒的诊断,但公安机关最终给出的鉴定结论只有通过对提取的生物检材(如尿液、血液、肝肾组织等)检验才能得到确定的结果。正常人血铊<2μg/L,尿铊<5μg/L,如尿铊>0.3 mg/L (0.015μmol/L),血铊> 40μg/L即有诊断意义。公安机关对于铊中毒者的检验主要是现确认中毒者是否有铊接触史,再看血铊和尿铊的浓度;若不了解是否有铊接触史,则要根据症状判断。目前确诊铊中毒的唯一金标准是收集疑似铊中毒者24 h尿液,再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等定量检测铊浓度。急性铊中毒者的血铊浓度在铊摄入后即可增高,1周后血铊浓度可下降;尿铊浓度可在数周后依然能够检出,且检材提取方便,因此在铊中毒测定中更为常用。铊中毒者在其他生物检材中也可检测铊残留,对死亡者法医鉴定可以取脑、肝、肾、血等组织测定铊浓度[12]。

4.2 尸检

铊是一种金属毒物,和砷、汞类似,在中毒者死亡后可以开棺提取的生物检材。中毒死亡者尸检所见与砷极相似,若死亡时间迁延很长,可见尸体各部位毛发不同程度脱落;胃肠明显充血、出血、肠壁变薄;脑皮质血管扩张,神经细胞肿胀,染色质发生不同程度的溶解,末梢神经细胞有空泡变性、肿胀,甚至神经纤维断裂;肾增大,表面可见广泛的坏死性乳头炎;肝脏略见肿大。

4.3 鉴定

铊中毒者再经救治后需要进行损伤程度鉴定,以便为公安司法审判提供必要的证据。对铊中毒的损伤程度鉴定,参照我国在2002年就已经颁布的两个关于职业性急/慢性铊中毒的诊断标准:《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GBZ64-2002)和《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GBZ87-2002)。然而在使用这两个诊断标准进行铊中毒的损伤程度鉴定时,除了规定的中毒症状和重度表现外,还应结合中毒的具体情况和投毒人自身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 铊的检验方法

5.1 化学法

5.1.1 联苯胺试验法

铊以三价离子的形态存在时,在转变为TIO(OH)后,可以通过将联苯胺氧化为苯胺蓝的反应加以检出;亚铊盐要在碱性条件下用铁氰化钾氧化为铊盐:

反应在白色点滴板上进行,TIO(OH)附着在磁面上,形成棕色镜。

5.1.2 罗丹明B试验法

含有染料阳离子(1)的染料罗丹明B酸性溶液与[TIBr4]-离子反应产生紫色沉淀。有微量铊存在时,染料的红色向紫色转变,紫色产物是盐(2)。

如果(2)在盐酸中的悬独液与苯摇混,盐溶解于苯,形成深橙黄色荧光的红色溶液;而染料本身的盐酸盐苯溶液不产生荧光,固体(2)也不显荧光,荧光的产生可由下式反应解释:

(3)的荧光苯溶液的形成可以确定很少量铊的存在[14]。

5.2 仪器分析法

经研究发现,人体内因中毒而蓄积的铊几乎全部经尿液排出,因此可通过检测尿液中铊含量来说明铊的接触史和中毒情况。孟亚军[15]等将尿样用硫酸-硝酸混合酸消化,并用溴水将溶液中一价铊氧化至三价铊,用盐酸(1+4)介质使三价铊以络阴离子Tl(Cl)4-状态存在。用聚氨酯泡沫塑料吸附三价铊,从而与尿液分离,且达到消除尿液中无机盐的干扰和一定的富集效果。将聚氨酯泡沫塑料取出并洗净后置于沸水中使三价铊从泡沫塑料上解吸,所得溶液供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 测定。在方法中不加任何基体改进剂且在石墨平台升温程序中省略了灰化步骤,使测定达到快速的要求。方法的测定限达到0.1μg/L,测得回收率在91%~97%之间。该法以尿液为检材,结合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实现了对痕量铊的定量检测。

文章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网址: http://www.stdlxbzz.cn/qikandaodu/2021/0125/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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